二是不断完善票价形成机制。 重点推进成本监管或价格调查评估,在前期工作基础上,于2020年10月底前完成3A级及以下景区成本监管或价格调查评估,实现景区门票定价成本监管。 由管辖范围内的政府负责。 审查调查、评估、调价全面覆盖。
三是重点规范景区价格行为。 协调规范降低景区游览总成本,加强对景区内高度垄断的交通工具、缆车、游船等服务项目实行政府管理价格的价格监管,将在高价基础上降低价格。 成本监控或成本调查。 重点打击“高价深折扣”现象,减少虚高票价。
四是切实落实门票降价政策。 实行政府价格管理的旅游景区,现役军人、伤残军人、烈士家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亡军人家属、现役军人家属人员以及未成年人、老年人、学生、残疾人、宗教人士等。 提供门票折扣。 红色景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应当按照规定对学生等群体给予优惠。
五是加强宣传引导,做好节假日等重要时期的舆论引导,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舆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