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事厅(山东省人社厅官网)

民俗风情057

山东省2023计发基数是什么意思?

山东省 2023 计发基数是指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山东省 2023 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用于计算职工基本养老金的基础数据。

该计发基数是根据职工的工资、薪金、个体工商户的生产成本、农村居民的经营收入等数据,按照一定比例计算出来的。职工基本养老金的计发基数越高,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金也就越高,从而享受的养老保障也会相应地提高。

山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司用户如何登录?

1. 首先打开山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官方网站。

2. 在网站首页上找到“企业用户登录”按钮,点击进入登录页面。

3. 在登录页面上输入账号和密码,点击“登录”按钮即可进入公司用户的个人中心。

4. 如果您是新用户,需要先进行注册,点击“注册”按钮,按照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等待审核通过后即可登录使用。

浏览器 打开网址输入:山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输入账号密码,点击登录就可以。 如果是新用户需要点击我要注册,进入新用户注册页面。 然后设置密码。 点击完成,之后就可以登陆了。

山东省职业技能证书查询官网?

首先使用版网络搜索找到国权家职业资格工作网官网并点击进入。

山东省劳动厅如何查询高级技工证考试成绩

直接网络“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劳动保障局”,进入网站后自己找一下职业技能鉴定查询就行了。

2021年山东省副高职称评定?

 2021年山东省副高职称评定工作由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安排。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关于做好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中提到,各系列高、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原则上应于2021年12月底前完成。全面开启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自由职业者评审通道,职称取得时间由公布之日改为评审通过之日算起,简化中央驻鲁单位高级职称委托评审手续,是2021年山东省职称评审的三大突出亮点。

 

此外,根据《公告》,在山东省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可以不受原职称资格限制,参加山东省职称申报评审。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以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评审相应专业职称。

 

如需了解更多关于山东省副高职称评定的信息,建议你访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或咨询当地相关部门。

2021年度山东省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条件按照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郭发【2019】16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贯通发展的实施意见》(鲁人社发【2020】16号规定执行,每个行业有特别规定的按行业规定执行。

山东省老民师怎么解决?

2022年山东民办教师补助政策及民办教师工龄工资

网上报名录取通知书

2015山东民办代课教师补助政策,山东省教育厅等4部门印发关于向农村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教龄补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各市(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

  

  关于向农村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教龄补助的实施意见

  

  原民办代课教师为我省农村基础教育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了历史性贡献。为使原民办代课教师共享发展成果,积极改善民生,推进社会和谐,经研究,决定向我省农村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教龄补助,并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发放范围

  

  凡现为山东省户口,我省全面解决民办教师问题(截止到2002年12月31日)以前曾在农村公办中小学(含农村公办幼儿园)教师岗位上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含1年),离开教师岗位再没有被国家机关或者企事业单位录用,且已经年满60岁的原民办代课教师。

  

  纳入计划内退养的民办教师、本意见实施前已经死亡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因违反国家政策法规或者刑事犯罪被辞退和开除的原民办代课教师不享受教龄补助。

2022年山东民办教师补助政策及民办教师工龄工资

 二,补助标准

  

  原民办代课教师教龄补助按教龄每满一年每月补助20元的标准发放,剩余不满1年的教龄按1年计算。

  

  三,执行时间

  

  向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教龄补助,从1月1日起执行。1月1日以后年满60岁的,从次月起享受教龄补助;已超过60岁的,从1月日起发放,其超过的年限不再补发。

  

  四,人员认证

  

  各级教育部门要主动主动争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计划生育、公安、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的配合和支持,认真做好原民办代课教师身份和教龄认证工作。认证工作由县(市、区)统一组织,坚持物证为主,人证必须,调查审核、公开监督的原则,以乡(镇、办事处)为重点进行。认证结果由县(市、区)核准,报市备查。

  

  五,发放办法

  

  经县(市、区)核准的符合条件人员,其教龄补助发放业务的经办由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所属社保经办机构承担,统一使用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发放渠道。逐步实现社会保障待遇统筹管理,规范发放。

  

  六,资金统筹

  

  发放原民办代课教师教龄补助所需资金由各级财政负责筹措,以县(市、区)财政为主。对于省财政困难县,省财政按50%的比例安排专项资金,通过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补助资金下达;其他县市(市、区)所需资金由市、县(市、区)解决。

  七,政策衔接

  《山东省教育厅山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妥善解决我省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的意见》(鲁教人字(2012)20号)规定发放的工作年限补助,参照本意见规定,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每月补助20元的标准发放。对我省全面解决民办教师问题(截止到2002年12月31日你)以后在公办中小学任教的人员,其补助年限截止到2007年12月31日,2008年1月1日以后我省中小学招用代课教师,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发放工作年限补助所需资金,由各县(市、区)自筹,一并由户口所在县(市、区)社保经办机构按月代为发放。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将发放原民办代课教师教龄补助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靠上抓,要做好工作规划和方案,及时协调解决好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二)强化县乡责任。向农村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教龄补助工作,县(市、区)是责任主体,工作重点在乡(镇、办事处)。县(市、区)、乡(镇、办事处)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严格执行补助标准和发放范围等有关规定,确保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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